史迹点评
郑氏三代对台湾的开发
1662年,郑成功驱逐了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从郑成功收复台湾到1683年康熙统一台湾,台湾经历了郑成功、郑经、郑克(土+爽)三代的统治和经营,台湾社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郑氏政权在台湾建立起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当时,台湾的土地分为三种:郑氏政权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接收的“王田”改称为“官田”;文武百官招募人开垦并圈占的土地称为“文武官田”;军队开垦的土地称为“营盘田”。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在台湾是一种新的制度,它的形成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郑氏政权大力提倡开垦土地。郑成功采取了“寓兵于农”的方法,下令全台军士除留勇卫、侍卫两营以外,其余的都按镇分地,进行开垦。郑氏政权还积极鼓励帮助东南沿海人民移居台湾。据史书记载,十多万有技术有经验的大陆农民应招入台,解决了当时开荒劳力缺乏的难题。
郑成功注意兴修水利,保护山林。郑氏政权明文规定,文武官吏垦荒的同时要兴修库塘、爱惜山林,不许滥砍滥伐。经过军民们努力垦殖,大片土地得到开垦,大量水利工程兴修起来,台湾出现了沃野千里的景象。
鉴于当地少数民族同胞的农耕方法还很落后,既不懂使用牛耕,也不会使用铁制农具,郑成功采纳了部下的建议,把铁犁、铁耙、铁锄等送到少数民族各社,并选派有经验的汉族农民前去指导。在他们的帮助下,当地同胞的农业生产迅速摆脱了落后状态。
郑氏政权采取的发展农业政策,在台湾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到郑经时期,台湾数十万军民的粮食不但完全自给,还能远销大陆的漳、泉地区。
郑成功收复台湾以后,清政府实行海禁政策,对台湾进行经济封锁。郑氏政权积极发展海上贸易。他们在大陆沿海设立了一些据点,秘密将货物运到台湾。同时,郑氏极为重视进行海外贸易。在全盛时期,郑氏拥有海船60余艘,往来于台湾与日本、吕宋、马六甲等地,获取了巨大的财富。
经过郑氏政权的经营,台湾开始改变了落后的状况,社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