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抒己见
鄭成功封王、设六官及改厦门为思明州等问题
这几个问题是鄭成功历史上相当重要的问题,且看《外纪》是如何记载的:
“顺治八年辛卯(附称永历五年)三月。……改厦门为思明州,以鄭擎柱为思明知州”。
“顺治十年癸巳(附称永历七年)六月,监督池士绅奉成功令,以蜡丸赍帛疏,由陆路诣广西行在,报杀陈锦、败杨名高捷;回同兵部侍郎万年芳(江西人,崇祯兵部左侍郎)赍永历诏至,晋封成功漳国公”。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称永历十一年)十二月,周金汤、刘国柱、杨廷世、刘九皋等到厦门。成功率甘辉等诸文武恭迎海埏,拜受延平王册封”。
按:成功之封延平王及其他封爵问题,历来史籍记载十分混乱。南明史专家朱希祖先生曾对此下了功夫细加考证,断定封延平王“必在永历七年五月以后,然不能出八年以外”。今据新发现 的《鄭氏宗谱》的记载:“永历七年,晋封延平王。十三年,晋潮王”。可见《外纪》所云永历七年“晋封成功漳国公”实系“晋封延平王”之误;永历十一年“拜受延平王册封”实系“晋封潮王”之误。
为了证实成功封延平王乃在永历七年,除了朱希祖先生历举的种种证据外,我还在《先王实录》书中,发现了一条未受人们注意的资料。现征引于下:
“永历七年八月。藩驾回中左。……遂回禀与平国公,令李德星驰赴京回报。禀云:
违侍膝下,八年于兹矣。……儿在本朝,亦既赐姓矣,称藩矣,人臣之位已极,岂复有加者乎”?
此信写于何时,因不署月日,难以确定。但从信中“违侍膝下,八年于兹”此句推断,鄭芝龙于丙戌年(1646年)十一月降清,父子离别,从此再未相见。八年之后,即1654年(永历八年),成功自云“称藩矣”,即已封王。可见成功之封延平王最迟不可超过永历八年。《先王实录》载成功封延平王在永历七年五月,而将此信编于八月间,应是可信的。《海纪辑要》和《海上见闻录定本》这两部由鄭氏僚属所编的南明史书,也都将封延平王一事,载于永历七年。加上两谱之记载,成功于永历七年封延平王(非延平郡王),更无可疑矣。此次赍永历勒命而至者是万年英,《外纪》误作“万年芳”。
成功封潮王一事,《海上见闻录定本》及《海纪辑要》均作永历十一年。《先王实录》载于永历九年四月。《外纪》不载封潮王之事,却将永历十一年周金汤、刘国柱等来晋封潮王之事误记为封延平王。
封王之后,局面非同一般。为独力支撑东南战局,应付繁杂的政治军事,乃有承制设六官之事。诸书均载永历九年二月设六官,旋又改名中左所(厦门)为思明州,气象一新。《外纪》云“永历五年三月改厦门为思明州,以鄭擎柱为思明州知州”,显然提前了四年,不对。《外纪》不通之处尤在于,既云成功到永历十一年才封王,又云九年二月即设六官。试问,未封王,才是漳国公,如何可以设六官,形成第二个中央政府?岂不是大逆不道吗?设六官,非承制不可。诸书之中,惟《海纪辑要》最详尽而又得体。录之以供参考:
“乙未(永历九年)。即顺治十二年。春二月。招讨大将军延平王承制设六官。
初,赐姓以行在遥隔,军前所委文武职衔一时不及奏闻,永历许其便宜委用:武职许至一品,文衔许设六部主事。赐姓复疏请,以主事六品衔卑,难以弹压。永历乃赐诏,许其军前所设六部主事,秩比行在侍郎,都事秩比郎中,都吏秩比员外。于是设六官:以潘庚钟(壬午举人)为吏官,洪旭为户官,陈宝钥(丙戌举人)为礼官,张光启为兵官,程璠为刑官,冯澄世(丙戌举人)为工官。设协理各一员。左右都事各二员。以常寿宁未察言司,邓会、张一彬为正副审理。设储贤馆。……设胄育馆。……”
《外纪》虽将封延平王、潮王之年代搞错,但有一点却是他书都未载的,即“功设长史、审理、典宝、典杖、典仪、典膳等官,悉照王府行事”。今厦门有“典宝路”之地名,疑即当年“典宝”一官之官邸所在。至于延平王府之所在,亦可据此进一步去考证。或谓成功始终未建立过王府,所建之府实乃“国姓府”或“招讨大将军”府。这一说也有待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