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专论
郑芝龙的海洋精神
郑芝龙的海洋精神
林仁川/文
安平海商郑芝龙是一个有争议的历史人物,许多人认为他投明降清,表现了反复无常的态度,故持批评的意见。我认为尽管在伦理道德上郑芝龙有些缺陷,但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他敢于面对西方贸易势力的挑战,努力兼并其他海商,扩大海商资本,成为东南海域上资本最雄厚、贸易范围最广泛的海商集团,从而表现出他敢于冒险和勇于拼搏、开拓进取、追求利润的海洋精神。
一
郑芝龙的海洋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敢于对抗西方贸易势力的挑战,努力保持在台湾海峡的贸易优势。16、17世纪是东西方海上贸易势力在东亚进行激烈争斗的时代。最早来到东亚的是葡萄牙海盗商人,自从瓦斯科•达伽玛(Vasco de Gama)绕过非洲好望角,跨过印度洋,在印度南部沿海柯钦(Cochin)建立第一个据点以后,每年都有商队穿过马六甲海峡到达东方。正德八年(1513年)他们来到广东珠江口的屯门岛,嘉靖元年(1522年)妄图重新占据屯门岛时,在西草湾受到明朝军队的重创,然而他们并没有放弃占领中国东南沿海贸易据点的愿望,一部分船队沿着海岸北上,占据浙江双屿港,与其他各国海盗商人在浙江沿海进行走私贸易活动;另一部人留在广东沿海寻找新的贸易据点,他们在屯门岛站不住脚,就改占领上川岛,建立临时市场进行走私贸易,接着又占领接近澳门的浪白澳,进一步“入濠镜澳(即澳门)筑室以便交易”。葡萄牙海盗商人占领澳门以后,以此作为开展东亚贸易的据点,进行中国、日本、吕宋、南洋群岛的三角贸易。
与葡萄牙同时崛起的西班牙在占领南美洲以后把进军矛头指向菲律宾群岛。1521年3月16日麦哲伦远征队到达三描岛,揭开了西班牙征服东方的序幕,1571年西班牙人又强占吕宋的马尼拉,把它建成西班牙东方殖民帝国的中心,再以此为据点从事与东亚各国的贸易和掠夺活动。
17世纪初,摆脱西班牙统治的荷兰也踏上征服东方的征途,他们在占领印尼巴达维亚后,也派船队到东亚进行活动。1604年第一次占领澎湖,被明朝军队赶走后,1622年再次占据澎湖。1624年福建巡抚南居益派遣王梦熊率军直捣澎湖,荷兰人自揣寡不敌众,退出澎湖,转而侵占台湾岛,建立赤嵌城,从此把台湾建成争夺东亚贸易的新据点。
此外,日本海盗商人也继续在台湾海峡从事走私贸易活动。面对如此众多的国际海盗商人,郑芝龙继承中国海上私商的经商传统和智慧,与各国海商进行周旋,以争取获得最大的商业利益。
郑芝龙与各国海商的争夺中主要对手是盘踞在台湾的荷兰人。荷兰人到达东南沿海以后千方百计要打开中国贸易的大门,直接到沿海港口进行贸易,然而始终未能得逞,史学界一向认为这是明清封建政府锁国政策造成的。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原因是中国海上私商已建立了中国与东亚的贸易网络,不愿意让既无商品和又无资金而专门从事转口贸易的西方商人插手中国与东亚及东南亚各国贸易,因此当荷兰人想到大陆沿海港口进行贸易时,遭到郑芝龙等中国海商的强烈抵制和反对。
反抗手段之一是以武力对抗武力威胁,在荷兰人的炮舰面前决不退让。1628年7月荷兰驻台湾长官彼得•纳茨(PiterNuyts)率海船Woerden等四只船前往大陆漳州湾,在那里与中国海商进行交易,购入大批生丝,郑芝龙对此十分不满。荷兰人称,郑芝龙“令人阻止这些商人与我们往来,没收其货物,将他们赶走。纳茨对其做法表示反对,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一官命令我们的人,次日即离开那里,不然将用火船将我们赶走”。[1]纳茨不得不返回大员。不久又率领船队到漳州湾,要求与郑芝龙会谈,当郑芝龙登上荷兰船时,被纳茨扣押,同时迫使郑芝龙签订为期三年的贸易协定。然而郑芝龙并不履行被迫签订的协议,继续垄断漳州湾的贸易,不允许沿海“私商肆意带货物上船”,与荷兰人交易,“甚至连定做必要的装载生丝用的木板也不允许购买”。对此,荷兰人十分不满,经过几年的努力,荷兰人仍然打不开对大陆的直接贸易,他们决定发起一场战争,以获得所希望的自由的中国贸易。经过长期的策划和准备,荷兰人决定用武力对付郑芝龙。1633年7月12日荷兰驻台湾长官普特曼斯(Hans Putmans)率五只舰船突袭厦门港,猛烈炮轰郑芝龙毫无准备的船队,烧毁停泊在岸边的船只,并把停泊在海面上的其他船只砍破,让它沉人海底。据荷兰人估计,共击毁郑芝龙船队的大船25~30只,小船20~25只。对此,郑芝龙十分恼火,他写信给荷兰人说,你们趁我没有准备,进行偷袭是很不光彩的事,也不算是真正的胜利,并要求荷兰人赔偿被烧毁的船,同时要求荷兰人撤回大员,警告荷兰人这是“唯一的一条路,别无他途”。荷兰人不仅不撤兵,还提出在鼓浪屿建房子、在厦门附近自由贸易、不允许中国商船走马尼拉等一系列苛刻的要求。
郑芝龙一方面与荷兰人周旋,一方面作好迎战的准备。第一,在军事布置上,在漳州海澄准备19只大战船和50只火船,在厦门翔安刘五店准备50只火船,在厦门石浔再准备50只火船,在泉州安海准备16只大船,在厦漳泉沿海各地共布置了各种船400多只。第二,在军用物资上,要求沿海每家每户缴纳1担木材或茅草,准备供火船使用。第三,发布杀敌奖励政策,凡烧毁敌船1只,奖励200两精银,割取荷兰人首级1颗,奖50两银子。[2] 1633年8月荷兰人再次攻击厦门时,遭到郑芝龙的有力回击,郑芝龙出动了100多只战船和火船,利用占领上风的有利位置,火攻荷兰船,取得了胜利。荷兰人虽被打败,但没有退回大员,继续在福建沿海进行抢劫,10月又从东山返回厦门沿海,停泊在料罗湾。22日晨郑芝龙船队将荷兰船队团团包围,郑军船队有140~150只船,其中50只是特大的战船,第一船队抢占上风,第二船队从后面包抄,每只船都配备相当的大炮和士兵,战斗一开始,郑军三只船同时钩住荷兰的一只快艇,并点火燃烧,虽然荷兰用步枪等各种火器拼死抵抗,但都无法摆脱,最终爆炸沉人海底;另一只快艇也被钩住,郑军士兵跳上快艇,强行夺船,荷兰长官普特曼斯见形势不妙,立即率领其余的快艇仓皇外逃。[3]芝龙的这次胜利使荷兰人遭受重创,普特曼斯召开秘密会议,承认要再度向中国发动战争,但鉴于目前力量薄弱,要暂时延缓。1634年他们进一步认识到“我们去年发动战争结果足以表明,自由无限制的中国贸易凭武力和强暴是无法获得的,大员长官和评议会已深深意识到这点”。[4]自此以后,荷兰人虽然还经常在大陆沿海进行抢劫,但已无力组织大规模的军事进攻。
反抗手段之二是在与荷兰人贸易中,坚持以我为主,争取利润的最大化。荷兰人占领台湾早期,台湾海峡除了郑芝龙海商集团外,还有其他许多海商集团,荷兰人利用各海商集团的矛盾,采取挑拨离间,各个击破的策略,争取最大的海上商业利益。但自1640年中国另一海商Hambuan落海溺死后,郑芝龙独霸一方,有更大的力量与荷兰人对抗,如在对日贸易中,郑芝龙一方面与荷兰人达成协议,答应不再到日本贸易,并阻止其他中国海商前去日本。作为交换条件,荷兰人要免费为他运送5万里尔的货物去日本;[5]另一方面郑芝龙开通安海到日本长崎的直达航线,继续把大批货物运送到日本贸易,据《长崎荷兰商馆日记》记载,仅1641年6月26日、7月1日、7月4日三天,就有郑芝龙的三只船到达长崎,运去白生丝25700斤、黄生丝15550斤、各种纺织品40760匹、各种瓷器2597件及土茯苓等其他商品。[6]1643年中国商人运到长崎的生丝和极有用处的丝织物,价值450万盾,“其中一官占三分之二的比例,同时一官还运往马尼拉相当数量的货物”。可见郑芝龙不但并不履行与荷兰人订立的协议而放弃去日本贸易,而且在日本的经商规模还是相当大的。
此外,在商品价格上,郑芝龙也有很大的发言权。荷兰人抱怨道,由于郑芝龙控制了对日贸易,“他在日本享受巨额利润,不允许我们获得丝毫的好处,在他支付现金和得到用于日本的货物之前,为显示他与人为善,先将其过剩的货物运到大员,而且要我们视之为相当贵重的货物支付现金”。[7]1643年12月据大员的荷兰人报告,从大陆运至台湾的货物不断减少,是由于“那些作恶之徒,特别是贪得无厌的一官,故意以各种借口不输出其货物和黄金,以达到他垄断贸易的目的,迫使我们出高价购买货物”。[8]尽管荷兰人对郑芝龙提高货物价格十分不满,甚至想用武力迫使郑芝龙降价并要他将货物运到大员,但已经无能为力了。
第二,巧妙借助明朝政府的力量,不断壮大自己的海商势力。对于郑芝龙被明朝招抚,授予海防游击一事,历来受到责难,认为郑芝龙从此失去了独立的自由海商的身份,这是一种误解。郑芝龙投奔明朝政府,是一种发展海商势力的策略,是一种假投降,其真实用意是借明朝政府的力量,一方面与荷兰人抗争,另一方面兼并其他海商集团,从而不断扩大自己的海商资本。因为郑芝龙兴起初期,东南沿海还有许心素、杨六、杨七等海商集团,他们的势力并不下于郑芝龙,郑芝龙明白仅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消灭他们的,因此,郑芝龙“百计求抚”。崇祯元年(1628年)初,郑芝龙“犯金门,获游击卢毓英,芝龙纵之还,且日:‘朝廷苟一爵相加,东南可高枕矣。’”[9]九月,“芝龙举其众降”,并一再表示“愿充辕门犬马投效,所有闽粤海上诸盗,一力担当平清”,福建巡抚熊文灿接受郑芝龙的投降,并“题委为海防游击”。但郑芝龙受抚后,并没有完全听从明朝政府的调遣,而是保持很大的独立性,凡是符合其海商利益的事就做,凡是不符合其海商利益的事就不做,如崇祯十五年(1642年)明朝军队在辽东松山大败,战事吃紧,大学士蒋德璟向朝廷建议“令芝龙以海师援辽”,但郑芝龙“恋闽惮行,遂辇金京师,议遂寝”。[10]可见郑芝龙虽投降明朝,并没有改变他以海商利益为中心、独自行事的海洋性格。
郑芝龙利用明朝发展海商势力还表现在拥立及控制南明隆武朝廷上。研究南明史的学者一般均认为隆武唐王是南明诸王中的一个封建小朝廷,其实不然,我们只要考察隆武朝的建立及运作,就可以发现唐王仅仅是一个傀儡,实际掌权者是郑氏海商家族,因此隆武朝廷在某种意义上可说是一个海商政权。郑芝龙的弟弟郑鸿逵早在南京时就认识唐王朱聿键,弘光政权垮台后,朱聿键逃到杭州,路遇郑鸿逵,“户部主簿苏观生、翰林张家玉等咸以王可济大业”,于是郑鸿逵将朱聿键接往福建,遂受当地官绅拥戴即位,以福州为天兴府,改元隆武元年(1645年)。朱聿键自立唐王后立即封郑鸿逵为靖虏侯、郑芝龙为平虏侯、郑芝豹为澄济伯、郑彩为永胜伯,郑氏家族权势大增,控制了隆武小朝廷的一切权利,当时“兵饷战守事宜,俱郑芝龙为政”,史称隆武政权“内外大权,尽归芝龙”。[11]朱聿键虽有抱负,也很想有所作为,但大权旁落,不过是一个“祭则寡人”的傀儡而已,因此当朱聿键想组织军队从福建向江西出征时,郑芝龙不愿离开福建沿海的海上贸易基地,而加以阻挠,所以,郑芝龙军队长期停顿在闽赣交接处,没有进展。而郑彩的军队也“久驻邵武,不肯出关,有诏切责,亦不从”。以上可见,无论是对明朝中央政府的假投降,还是拥立南明小王朝,郑芝龙并不是想协助朝廷中兴明王朝,而是借助明王朝的力量,扩充自己的势力,明王朝仅仅是他谋取海商家族利益棋盘上一个棋子而已。
为什么明王朝愿意接受郑芝龙的假投降呢?这是当时内外局势迫使明王朝不得不接受的。明朝末年,吏治败坏,国力衰落,豪强骄横,百姓痛苦不堪,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天启七年(1627年)西北地区已拉开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与此同时,东北边境上满洲贵族向明朝军队发起全面进攻,东南沿海的海面上西方海盗、日本海盗与中国海盗同时出现,也给明王朝造成很大威胁,当时的形势是“东南海氛之炽,与西北之虏,中原之寇,称方今三大患焉”。[12]面对这种三面受敌的严重局面,明朝政府为了集中力量镇压西北的农民大起义,不得不接受郑芝龙的假投降,企图利用郑氏海商集团的力量平定东南沿海海盗的骚扰,从而解除明王朝的后顾之忧。
第三,不断兼并其他中国海商集团,逐步形成台湾海峡的贸易垄断地位。郑芝龙受抚之后,在明朝政府的支持下,展开一场兼并或消灭其他海商集团,逐步控制东南沿海制海权的斗争。首先消灭李魁奇海商集团。李魁奇本是郑芝龙的同伙,后因“争分贼资以不平而激变”。崇祯二年(1629年)郑芝龙联合钟斌在厦门攻击李魁奇,李败逃,乘小艇登陆,为钟斌所擒。消灭李魁奇以后,郑芝龙乘胜追击,经过战斗,逐个消灭杨六、杨七、钟斌等海商集团,吞并他们的船只和资财,进一步扩大郑氏海商集团的势力。此时,能与郑芝龙抗衡的还有刘香海商集团。刘香,漳州海澄人,“劫掠商船,突起猖獗,聚众数千,有船大小百余号”[13],面对这个强大的对手,郑芝龙在明政府的支持下六破刘香集团,“一破之于石尾,再破之于定海,三破之于广河,四破之于白鸽,五破之于大担,六破之于钱澳”。[14]经过六次打击,在大大削弱刘香集团势力的基础上,崇祯八年(1635年)郑芝龙最终消灭了刘香海商集团,大大地扩展了海上势力范围。此时,在台湾海峡还有一个大商人Hambuan与郑芝龙争夺对荷兰人的贸易,郑芝龙采取既联合又竞争的策略与之周旋。崇祯十三年(1640年)Hambuan在海里溺死。从此以后,郑氏海商集团“雄踞海上”,完全控制了东南沿海的制海权,“独有南海之利”,“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税三千金,岁入千万计”,使郑氏家族成为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海商集团。
二
郑芝龙这种敢于冒险、不畏强权和勇于拼搏、开拓进取、谋取最大利润的海洋精神的形成绝不是偶然的,既是由于他继承和发扬了安平海商性格,同时又与他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分不开。
安平历来有经商的传统,早在宋代海外贸易已开始活跃起来,据《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安海镇,府南二十里,古名弯海,宋初始改为安,曰安海市,西曰薪市,东曰旧市,海舶至,州遣吏榷税于此,号石井津。建炎四年,置石井镇”。[15]从此条史料可以看出宋代安海市发展很快,旧市己不能容纳各地来的众多商人和新增加的商铺,所以在西边再建一个新市。到建炎四年(1130年)又把安海市升为石井镇,并在镇上设置课税的官员,表明安海的海外贸易已比较繁荣。到了元代,把在南安县的石井巡司移置晋江安海,加强对安海的管理,也说明安海在泉州的海外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明代安海的海外贸易发展更快,尤其在隆庆、万历以后,安平海商出海贸易蔚然成风,他们泛海扬帆,争利于东亚、南洋各地,其势力足与当时著名的徽州商人相匹敌。何乔远在《镜山全集》中写道:“吾郡安平镇之为俗,大类徽州,其地少而人稠,则衣食四方。第徽以一郡,而安平人以一镇,则徽人为多,是皆背离其家室者,十家而七,故今两京、临清、苏杭间多徽州、安平之人。”[16]安平海商不仅经营国内贸易,而且更重要的是经营海外贸易。他们“挟重赀浮海岛外为业”,“或冲风突浪,争利于海岛绝夷之墟,近者岁一归,远者数岁始归,过邑不入门,以异域为家”。[17]如吕宋就是安平海商重要的贸易地区,李光缙在《景壁集》中指出:“安平之俗好行贾,白吕宋交易之路通,浮大海趋利,十家而九。”[18]到万历年问吕宋已有大批的华人华商,据估计,万历十九年(1591年),在华侨集中区“八联”已有华侨店铺200余家,华侨2000余人,郊区华侨达3万余人,[19]其中绝大部分是漳泉商人,因此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西班牙人在菲律宾对华侨的大屠杀中,许多安海商人受难,此事不仅在安海族谱中有记载,在安海著名文人李光缙的《景壁集》中也有明确记载:“是以吕宋癸卯几月四日之变……安平巷哭。”[20]由此也反映出众多安平海商在海外经商活动的艰辛。
在安平浓厚的经商风气的影响下,不仅平民百姓出海经商,甚至文人学士也纷纷弃儒人贾。杨乔,“安平人,十岁通经史大义,会父及伯兄继殁,仲兄遭宿疾,不任治生,乃辍儒从贾”。[21]在安海像杨乔这种“初治邹鲁家言,后乃弃去从贾”的现象很普遍,可见,在海外谋利的引诱下,许多文人学士不再顾什么名节,跻身于一向被视为末业的海外商场,追求发财致富,这种新变化值得引起重视。安平海商还随着海商资本的不断积累和扩大开始从下贾逐渐发展成为中贾以至变成大贾,如李光缙的“兄伯年十二,逐从人人粤”成为下贾的小商人,后来迁居南澳,“与夷人市”,因“能夷言,收息倍于他氏,以致益饶为中贾”。不久,“吕宋澳开,募中国人市,鲜应者,兄伯遂身之大海而趋利”[22],终于发展成为富商的“上贾”。再如海商史小楼也是这样发家致富的,刚开始经商时,他以“积居转换为业,始窥邑市,岁赀所出入,赢待三之,为小贾”,随着商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贾行遍郡国,岁转毂以百数,赢得五之,为中贾”,最后,积极开展海外贸易,“四方郡国无所不至”,大规模地经营海外商品,如珠玑、犀角、岱瑁、丝货等,“转毂千万数,赢得十之”[23],成为著名的富商大贾。
郑芝龙出生及生活在海外贸易十分发达、民风活泼开放、人人“争利于海岛绝夷之墟”的安海镇,自小耳濡目染这种经商风气,必然对他海洋性格的形成产生重大的影响。郑芝龙与安海商人有密切关系,郑芝龙的母舅黄程就是在香山澳经商的著名海商,由于受母舅的影响,他自幼“性情荡逸,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郑芝龙的继妻颜氏家族也是安海的著名海商,颜氏家族后来也成为郑成功的五大商业集团之一。
郑芝龙海洋性格的形成与他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也有关系。郑芝龙从小“性情荡逸,不喜读书”。十八岁时跑到广东香山澳投靠母舅黄程,黄程见到郑芝龙十分高兴,但同时也指责他说,“当此年富,正宜潜心,无故远游,擅离父母”,郑芝龙诡辩说,“思慕甚殷,特侯起居,非敢浪游,程留之”[24]。从此可见,郑芝龙从小对传统的封建伦理为主要内容的礼教就不感兴趣,他受封建礼教束缚很少,更不遵守“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道德标准,独身一人跑到香山澳去。香山澳被葡萄牙人占领后,既是对外贸易的商港,又是西方基督文化传人中国内地的桥头堡。郑芝龙到达香山澳后,一方面从事一些外贸活动的训练,为他日后从事海上贸易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又接触基督文化的熏陶。据说他曾接受天主教的洗礼,日后回到安平,也常在家中做弥撒等仪式,从这些举止可见郑芝龙受西方文化影响之深远。
西方文化在对外扩张开拓海外市场上与中国传统封建儒家思想截然不同。中国封建帝王自封天主,中国是宗主国,与周围国家是朝贡关系,但对待其人民与本国人民基本上是平等的。明代永乐帝对外国使者说:“朕君临天下,抚治华夷,一视同仁,无间彼此,推古圣帝明王之道,以合乎天地之心,远邦异域,咸欲使之,各得其所,盖闻风而慕化者非一所也。”[25]永乐帝认为我虽为天主,但对华夷视为一家,不分彼此,这是遵守中国自古以来圣帝明君的做法,也是符合天理的,这种对外国平等相待的思想与西方殖民者用暴力扩张的思想南辕北辙。为了吸引外国前来朝贡,甚至用薄来厚往的赏赐方法,用价值大大高于贡品的赐品回赠给朝贡国,因此,有些国家很愿意前来朝贡,以表面的效忠换取极大的物质利益,如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贡使在宁波发生的“争贡之役”就是这样发生的。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中国历代王朝与周围国家建立藩属关系主要是满足于天朝大国的自大心理需要,而不是去占领别国获取巨大的物质利益。而西方恰恰相反,正如西方学者布
劳特(J.M.Blaut)指出,欧洲文化具有进取、掠夺和贪婪的基本本质,这是其他文化少见的,这种本质在封建社会形成一种具有压迫性的阶级结构,进一步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原型,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可以不惜任何代价,采取任何手段以获得利润。[26]从这种思想出发,中世纪后期欧洲出现一股追求财富、奢华消费的思潮,大多数人把财富放在第一位。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因为按君主政体的体制,财富的分配很不平均,所以奢侈是必要的,要是有钱人不挥霍的话,穷人便要饿死。[27]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宣称,人们都有一种欲望要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并且自己意识到这种欲望,因此,人们以追求有利于自己的东西为目的。[28]正是在这种重金重商思想指导下,西方商人把海上贸易利益放在第一位,为掠夺财富而去殖民全世界。郑芝龙受西方这种重商主义文化的影响较深,具有早期西方海盗商人原始资本积累的贪婪和野性,因此他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扩大海上贸易,积极积累海商资本,从而发展成为当时东南沿海最大的海商集团。 (林仁川: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注释:
[1]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0年,第89页。
[2]江树声译注:《热兰遮城日志》第一卷,台南市政府发行2000年,第112页。
[3]江树声译注:《热兰遮城日志》第一卷,台南市政府发行2000年,第132页。
[4]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0年,第147页。
[5]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0年,第227页。
[6]村上直次郎译:《长崎荷兰商馆日记》,岩波书店刊行1956年,第一辑第50、52、55表列数字整理。
[7]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0年,第247页。
[8]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0年,第252页。
[9]徐鼒:《小腆纪年》卷六三。
[10]邵廷:《东南纪事》。
[11]《明季南略》卷七“郑芝龙议战守”条。
[12]《明清史料》乙编第8本“海寇刘香残稿二”。
[13]江日昇:《台湾外纪》卷一。
[14]《明清史料》乙编第7本“海寇刘香残稿一”。
[15]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九。
[16]何乔远:《镜山全集》卷四八《寿颜母序》。
[17]李光缙:《景壁集》卷四《史母沈儒人寿序》。
[18]李光缙:《景壁集》卷一四《二烈传》。
[19]《菲律宾群岛》卷一。
[20]李光缙:《景壁集》卷一四《柯烈妇传》。
[21]乾隆《泉州府志》卷五九《明笃行》。
[22]李光缙:《景壁集》卷三《寓西兄伯寿序》。
[23]李光缙:《景壁集》卷四《史母沈儒人寿序》。
[24]江日昇:《台湾外纪》卷一。
[25]《明太宗实录》卷一八三,永乐十四年十二月丁卯条
[26]布劳特:《殖民者的世界模式——地理传播主义与欧洲中心史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61页。
[27]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99页。
[28]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 958年版,第184页。